2017年8月9日,江苏省下发了“苏政办发〔2017〕11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江苏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及“苏发改能源发〔2017〕93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江苏省配电网业务放开技术规范纲要》的通知”。在此政策背景下,我院响应政府号召,节约单位成本,现就电力市场化购售电业务进行院内询价,欢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购售电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2026年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用电市场化购售,2026年预估用电量约90万千瓦·时。
三、报价售电公司资质要求:
(一)报价售电公司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售电公司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售电公司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营业范围须载明售电或者配售电业务,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售电公司公章);
2.售电公司必须是已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公示的售电公司(须提供江苏电力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的“售电公司注册生效通知”复印件并加盖售电公司公章);
3.售电公司所提供的资质应是售电公司的,而不是其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售电公司参加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货物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项目采用全包方式,售电公司的报价包括全部服务的价格、人工费用、合理利润、税收等其他相关的所有费用。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4.报价售电公司必须按照附件格式要求编制报价文件(见附件),且报价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报价售电公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5.报价文件应于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招采科。在要求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五、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5日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上午10点前
七、本次询价比价标准:综合优惠幅度最大的报价单位为最终成交单位。
八、联系人:
采购需求联系后勤科:张主任 电话:0514-85819214
报名联系招采科:马主任 电话:0514-85819204
注:请严格按照准备材料报名,若未按照要求报名,则视为无效报名。
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28日

